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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AG 2.1 授权中文翻译 - 翻译修改总结(Summary for Authorized translation changes)


编辑性修改

  1. 成功标准 1.3.4 定位:
    “不应该限制内容的视图和操作为单个显示方向,例如纵向或横向,除非必须使用特定的显示方向。”修改为“不应该将内容的视图和操作限定为单一的显示方向,例如纵向或横向,除非使用特定的显示方向是必要的。”。(Accuracy issue in translation);
  2. 成功标准 1.3.4 定位:
    “特定显示方向可能是必要的示例是银行支票,钢琴应用,投影仪或电视的幻灯片,或二进制显示方向不适用的虚拟现实内容。”修改为“特定显示方向可能必要的示例是银行支票,钢琴应用,投影仪或电视的幻灯片,或二进制显示方向不适用的虚拟现实内容。”(Accuracy issue in translation)。
  3. 涉及格式、标点、代码、文字等问题的纠正;(Correction of the problems of format, punctuation, code, text, etc.)
  4. 统一涉及残障人士的称谓;(Unifying the appellation of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
  5. 成功标准 1.3.5 明确输入目的
    “收集有关用户信息的每个输入字段的目的可以在以下情况下以编程方式确定 :”修改为“用于收集用户信息的每个输入框的目的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编程式确定”。(Accuracy issue in translation) "输入字段用于“用户界面组件的输入目的”部分中标识的用途;"修改为“输入字段的用途在“用户界面组件的输入目的”部分有定义。”(Accuracy issue in translation)
  6. 成功标准 1.3.6 明确目的
    “在使用标记语言实现的内容中,可以通过编程方式确定.)用户界面组件,图标和区域的用途。”修改为“在使用标记语言实现的内容中,用户界面组件、图标及区域的用途可以编程式确定。”(Accuracy issue in translation)
  7. 成功标准 1.4.10 反复滚动
    “呈现的内容在不丢失信息或功能的情况下,可以无需在两个维度上滚动:”修改为“内容可以在不丢失信息或功能,且在下面两种规格里无需滑动滚动条的情况下呈现:”
    (Accuracy issue in translation) “垂直滚动内容,宽度相当于320个CSS像素;”修改为“- 宽度相当于320个CSS像素时垂直滚动内容”
    (Accuracy issue in translation) “• 水平滚动内容,高度相当于256个CSS像素。”修改为“- 高度相当于256个CSS像素时水平滚动内容。”
    (Accuracy issue in translation) “320个CSS像素相当于400%缩放时的起始视口宽度为1280 CSS像素宽。对于设计为水平滚动的Web内容(例如,使用垂直文本),256 CSS像素相当于400%缩放时的1024px的起始视口高度。”修改为“320个CSS像素相当于起始窗口宽度为1280CSS像素在400%放大后的宽度。对于设计为水平滚动的Web内容(例如,使用垂直文本),256像素相当于起始窗口为1024像素在400%放大后的高度。”(Accuracy issue in translation)
  8. 成功标准 1.4.11 非文本对比
    “部分图形需要理解内容,除非对传达的信息至关重要的特定图形。” 修改为“理解内容所必需的图形部分,除非图形的某种特定呈现对所传达的信息至关重要。”(Accuracy issue in translation)
  9. 成功标准 1.4.13 悬停或焦点内容
    “在以下情况时,当收到或移除指针悬停或键盘焦点时,会触发其他内容变为可见或隐藏:” 修改为“当收到、之后移除指针悬停或键盘焦点时,所触发的附加内容也从可见、之后变为隐藏。在这种情况下,以下为真:”
    (Accuracy issue in translation) “可悬停的除非附加内容传达输入错误或不掩盖或替换其他内容,否则可以使用一种机制来关闭附加内容而不移动指针悬停或键盘焦点;”修改为“可悬停的:如果指针悬停可以触发额外内容,那么指针可以从附加内容上挪开,而附加内容不会消失;”
    (Accuracy issue in translation) “持久性的在移除悬停或焦点触发器,用户解除它或其信息不再有效之前,其他内容仍然可见。”修改为“持久性的:在用户移除或解除指针悬停和键盘焦点、或附加内容不再有效之前,附加内容都要保持可见。”(Accuracy issue in translation)
  10. 成功标准 2.2.6 超时
    “警告用户任何可能导致数据丢失的用户不活动的持续时间,除非在用户不采取任何操作时数据保留超过20小时。”修改为“当持续时间内的用户不活动将导致用户数据丢失时需要向用户发出警告,除非在用户不进行任何操作时依旧为用户保存数据超过20个小时。”(Accuracy issue in translation)